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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燃气炉点火故障?

281 2024-10-08 22:29

一、工业燃气炉点火故障?

点火器毛病:脉冲点火器和控制器要是有其中一方出现故障,燃气锅炉就不能启动。设置锅炉点火压力过高或者过低,不再点火范围之内。

燃气进口压力太低或者太高,燃烧机不点火。

水位问题:燃气锅炉进水处过滤网梗塞形成水无法正常流过,锅炉水位过低,低于锅炉超低水位,锅炉自动连锁,燃烧机不点火

电磁阀毛病:可能为电磁阀损坏或者老化,电磁阀老化

二、工业燃气用于什么地方?

1、工业燃料

以天然气代替煤,用于工厂采暖,生产用锅炉以及热电厂燃气轮机锅炉。天然气发电是缓解能源紧缺、降低燃煤发电比例,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且从经济效益看,天然气发电的单位装机容量所需投资少,建设工期短,上网电价较低,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工艺生产

如烤漆生产线,烟叶烘干、沥青加热保温等。

3、天然气化工工业

天然气是制造氮肥的最佳原料,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污染少等特点。天然气占氮肥生产原料的比重,世界平均为80%左右。

4、城市燃气事业

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燃料,包括常规天然气,以及煤层气和页岩气这两种非常规天然气。主要是生产以后并入管道,日常使用天然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大部分城市对天然气的需求明显增加。天然气作为民用燃料的经济效益也大于工业燃料。

5、压缩天然气汽车

以天然气代替汽车用油,具有价格低、污染少、安全等优点。国际天然气汽车组织的统计显示,天然气汽车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0.8%,全世界共有大约1270万辆使用天然气的车辆,2020年总量将达7000万辆,其中大部分是压缩天然气汽车。

6、增效天然气

是以天然气为基础气源,经过气剂智能混合设备与天然气增效剂混合后形成的一种新型节能环保工业燃气,燃烧温度能提高至3300℃,可用于工业切割、焊接、打破口,可完全取代乙炔气、丙烷气,可广泛应用于钢厂、钢构、造船行业,可在船舱内安全使用,现市面上的产品有锐锋燃气,锐锋天然气增效剂。

应用领域:

1、民用燃料:天然气价格低廉、热值高、安全性能、环境性能好,是民用燃气的首选燃料。2、工业燃料:以天然气代替煤,用于工厂采暖,生产用锅炉以及热电厂燃气轮机锅炉。3、工艺生产:如烤漆生产线,烟叶烘干、沥青加热保温等。

扩展资料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仅为煤炭的一半和五分之一左右,二氧化硫的排放几乎为零。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化石能源,其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全球范围来看,天然气资源量要远大于石油,发展天然气具有足够的资源保障。

天然气鉴别方法:自然界中天然气分布很广,成因类型繁多且热演化程度不同,其地化特征亦多种多样,因此很难用统一的指标加以识别。实践表明,用多项指标综合判别比用单一的指标更为可靠。天然气成因判别所涉及的项目看,主要有同位素、气组分、轻烃以及生物标志化合物等四项,其中有些内容判别标准截然,具有绝对意义,有些内容则在三种成因气上有些重叠,只具有一定的相对意义。

三、工业燃气接驳费贵不贵?

1 价格挺高的

2过去十五年,燃气公司的接驳费没有太大变化,还是2千元上下。可是中国的通胀吓死人,这也就是说,接驳费一直在贬值(等于下调),这刺激了需求,改善了老百姓的支付能力。这跟当年取消手机的初装费是一样的道理。大好事!

3现在中国的燃气价格还是太高,部分原因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签订的长协价格太高。

四、工业燃气切断阀工作原理?

1、常开型

在平常工作中阀门处于开启状态,线圈处于断电状态,不消耗电能。当泄漏事故发生时,报警器向线圈输入电源,动铁芯吸合,连杆失去支撑,在弹簧和活塞重力的作用下,快速关闭主阀口,切断燃气源,并进入自锁状态。此时撤去电源,阀门仍处于关闭状态,不会自动打开。当工作人员处理完事故,拧开防护罩,线圈无电后,需人工将拉杆拉起,管网恢复正常供气。

2、常闭型

在平常工作中阀门处于开启状态,线圈处于通电状态。当泄漏事故发生时,或异常断电时,线圈瞬间断电,动铁芯分离,连杆失去支撑,在弹簧和活塞重力的作用下,快速关闭主阀口,切断燃气源,并进入自锁状态,再次通电,阀门仍处于关闭状态,不会自动打开。当需阀门打开时,先拧开防护罩,需人工将拉杆拉起到位,并再次通电;电磁阀自锁,管网恢复正常供气。

五、工业燃气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2号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 住宅小区内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用建筑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燃气表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兼顾室内美观,方便用户。

  第十条 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三条 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动燃气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 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时,应当依照城市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高层住宅应当安装燃气管道配套设施。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第十六条 用管道供应城市燃气的,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可以多家经营。

  第十七条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按《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的气质和压力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二)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

(三)不得强制用户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四)禁止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

  (五)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九条 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职工应当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燃气供应企业及分销站点需要变更、停业、歇业、分立或者合并的,必须提前30日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燃气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物价部门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燃气器具的生产实行产品生产许可或者安全质量认证制度。燃气器具必须取得国家燃气器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质量认证后,方可生产。

  第二十三条 燃气器具必须经销售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颁发准销证后方可销售。

  取得准销证的产品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当地《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并向用户公布。

  第二十四条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核合格,方可从事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第二十五条 燃气器具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地必须有产品售后维修保证措施。

  第二十六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气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未经燃气供应企业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第二十八条 燃气计量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燃气计量装置,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使用规划,正确使用燃气;

  (二)禁止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三)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四)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倾倒;

  (五)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七)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户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第三十一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第三十二条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及时报告、排除、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确保正常供气。

  第三十三条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燃气事故或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抢险。

  第三十四条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制定有关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

 

六、工业燃气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准备。安装3或4节5#干电池,液晶屏显示气量信息(剩余0.00m3)后,需插卡购气方可正常使用,提前安装好电池,否则无法使用,建议选用质量较好的电池产品。

2、一表对应一卡:燃气表新装用户,首次插卡是燃气表与用户卡绑定的过程,请将用户卡插入自家表中,充值成功后,燃气表只识别这张用户卡。

3、充值后扣紧电池盖:燃气表充值前,请打开电池盖,将用户卡插入插卡口后进行充值,充值后请闭合电池盖(扣紧电池盖),避免油烟或雾气进入电池盒、插卡口,影响燃气表的正常使用。

4、按钮功能:a.通过按钮使液晶屏显示气量信息;b.低气量、磁干扰等异常报警关阀后,燃气表恢复正常,可通过按钮打开阀门。

5、充值:给表充值时,先打开电池盒盖,按提示方向插入用户卡(建议卡片插入至少5秒),在听到“嘀”声后,液晶上会显示表内可用的剩余值,阀门会自动开启,此时可拔出用户卡。

6、安全事项:燃气表不得安装在卧室、浴室及易燃易爆区域,应安装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且避免阳光直射。

七、城市燃气与工业燃气的区别?

工业液化气的具体用途,如作为气体分离原料的液化气成分上来说,烯烃含量要高一些,硫含量一般要求低于20mg/m3,而对于一些工业燃料,就没有太多的要求;

民用液化气一般是作为燃料的,其硫含量要求不大于343mg/m3,组分除对C5及其C5以上含量要去不大于3%(体积)外,对其他组分没有具体的要求,但是有饱和蒸汽压的要求(37.8 C 1.38MPa)。

再就是民用便宜,工业用的贵些。

八、工业燃气锅炉优缺点?

燃气锅炉供暖的最大优点就是恒温,供暖稳定,效果好,舒适度高。低氮冷凝的燃气锅炉热效率超过100%,做集中供暖成本比较便宜

燃气锅炉供暖的缺点:燃气锅炉供暖一般只适用于有天然气的地区,燃气管道铺设比较完善的地方都可以使用燃气锅炉,没有燃气管道的地区是不能使用燃气锅炉供暖的,它有条件限制。还有如果当地的燃气成本高,或者燃气锅炉的热效率低,燃气锅炉供暖成本就会比较高了。

九、工业燃气炉的火怎么调?

对于全自动电子点火燃气开启灶具正确的点火方法是:打开灶前阀,先半旋钮向里压进,随即向左旋转,到旋钮呈水平状态时开关即全部开足。点火时开关应开至最大,点燃后再根据用火的需要轻轻地向左旋转旋钮,调整火焰大小。良好的燃烧器,火焰呈浅蓝色,火力旺盛,火苗高度大小均匀一致。 管道天然气燃烧时火焰应该是稳定的,并呈浅蓝色。火焰有内外两个焰锥,轮廓清晰,内焰呈青绿色,外焰呈浅蓝色。

 调节方法:1.将灶阀开到最大。这时,如果火焰内外锥不清晰,甚至呈黄色,说明空气量不够,调节风门增加一次进风量,直到火焰内外锥清晰,变为浅蓝色。2.将灶阀关小。小火一般不调节风门。如果火焰变短,说明空气量偏大,将阀门略调小一些。3.反复调节,就可以得到任意状态下的合格火焰。如果调不好,说明灶具有问题。 燃气灶的风门在什么地方?它有什么作用? 用手托起燃气灶,在燃烧器与喷嘴连接处有两个带手柄壮的铁片(或旋钮),其中一个调节小火,另一个调节大火;他们均通过弹簧紧贴在燃烧器上,轻轻拨动手柄,可以调节进风孔的大小,从而改变火焰的状态。当出现燃烧情况不理想时,如黄火、黑火、火焰过大或过小时,或出现燃烧噪音、回火等现象时,通过调节风门处进风量的大小便可达到较理想的燃烧状况。

燃烧时出现黄色火焰怎么办?

  黄焰是指燃烧时火焰呈黄色,并在火焰顶有黑烟浮升。黄焰是不完全燃烧的产物。

  原因及处理方法是:1.加大风门,增加一次空气量。2.清理燃烧器内的铁锈、尘埃及污物。3.燃气中有颗粒状物质,燃烧时发出红色或黄色光,等待气质变好。4.燃烧喷嘴和混合管不在同轴线上,对气流发生影响,产生黄色火焰。

  燃烧时出现回火如何处理?

  回火就是燃气燃烧时,火焰经火孔缩回到燃烧器头部,在混合管火喷嘴处燃烧的一种现象。火焰燃烧时出现很大噪声,火焰变短,内外锥不清晰等。回火破坏了正常的燃烧,热量得不到利用,反而会破坏灶具,甚至发生事故。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灶阀,查出原因,进行处理 。

  原因及处理方法是:1.燃烧器或喷嘴污物堵塞而引起回火,需要清理。2.新换胶管内有空气。3.一次风量过大。4.灶前压力太低,也容易产生回火。5.灶具点燃工作,燃烧器本身温度过高也会产生回火。

十、工业燃气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目前常见的工业燃气主要包括:氧气(含液氧)、乙炔、丙烷、液化气、天然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氢气、混合气等等。均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和储存现场都需要安装专业的可燃气体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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